老汉一封信 法官上门来 |
最后更新:2010-08-02 16:54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7月26日,浦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几名民警前往中余乡东塘村王才信老人的家中,为其上门立案。这是法院首次为不方便到法院立案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王才信老人今年83岁,多年前将数万元现金借给邻村的周某做生意。周某经营不善,生意亏损严重,后又因病去世,一直没能将钱还给老人。老人担心周某妻子和子女不归还欠款,故邮寄了起诉状到法院要求立案。立案庭在审核起诉材料时,发现材料有所欠缺,寄信通知当事人补充。通知发出后,一直没见当事人来法院办理。工作人员考虑到王才信老人年纪大,可能因行动不便而放弃诉讼,所以安排人员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王才信老人见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十分激动,称已经让人拿着法院的通知到周某家里催过款,周某家人已经将钱全部还清了,本来想到法院撤诉,但因为身体不适,出行不便,一直没去成。谈话间,老人一个劲地向干警们道歉,称让法院工作人员大老远跑来,实在不好意思。在场群众对立案庭的工作态度和方式称赞不已。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工作人员为王才信老人的案件作了撤诉处理。(助理代发于2010-8-2) 金华房地产律师、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服务、金华房地产法律顾问、金华二手房买卖纠纷、金华房屋买卖仲裁、金华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买卖法律咨询,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服务、金华市房地产律师、金华市二手房产律师、金华市二手房买卖纠纷、金华市二手房产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金华二手房买卖判例、金华二手房买卖案例、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使用,金华房屋买卖纠纷网,金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网(金华律师,金华法律咨询,金华法律诉讼,金华律师事务所: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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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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