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法院假烟案判例 |
最后更新:2021-01-26 10:13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次 |
兰溪法院假烟案判例
廖某生产销售假烟:变更刑期减轻判决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代理的廖某生产销售假烟一案,近日宣判:
本案廖某等人运输销售假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兰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量刑建议,廖某5-7年有期徒刑,廖某认罪认罚,但家属无法接受该结果,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委托本所朱建忠律师出庭辩护。
根据案件情况,朱律师对比了本人之前办理的宋某销售假烟一案的生效判决书,认为检察院对廖某的量刑建议过重,于是提出了变更量刑范围的辩护意见。
后经开庭审理,检察院和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由检察院将廖某的量刑建议从5-7年变更为4年6个月,最终,法院判处廖伟4年6个月。
本案辩护思路为:中央最近出台了尽量避免类案不同判的司法文件,因此过往的较轻判决,有利于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合理的诉求。
小结:事实证明,刑事律师曾经办理的案件越多,越能真正帮助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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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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