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例 |
最后更新:2021-04-07 10:55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次 |
金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0万以上量刑3-7年,并处罚金。
赵某为谋取利益,为他人掩饰隐瞒犯所得流水近650万,被害人被骗金额三百余万,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为其提供了辩护服务,最终法院依法采纳意见,终量刑3年3个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赵某家境困难,如能筹集45万减少案件社会危害性,辩护人有信心可以判处缓刑,无论如何,3年3个月,对被告人而言,是一个相当好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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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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