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保候审 |
最后更新:2022-11-04 14:25 来源:网络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浙江某某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嫌疑人某某被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数额特别巨大。 嫌疑人家属委托我单位后,我方律师给出了盘活固定资产,凑出部分资金用于部分退赃,然后再争取取保候审的方案。 经过与办案单位、公证处、嫌疑人、嫌疑人家属多方沟通,最终方案得以实现,目前嫌疑人得以取保。以下是取保候审决定书。 合办律师:朱建忠 郑蕾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2022.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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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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