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组织卖淫缓刑案例 |
最后更新:2024-05-23 09:43 来源:婺博所刑事团队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徐某组织卖淫一案,徐某涉嫌组织卖淫被批捕后,家属委托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为其辩护,本案属于新型网络组织卖淫,涉案人员通过大量微信群和网站,通过会员制度、积分制度、女神节制度、道具制度,作业制度形成实际上对卖淫人员的组织和控制,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拉嫖客进群赚取积分等方法,吸引大量嫖客加入微信群和网站,完成招嫖业务。 本案徐某属于群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批捕后,朱律师多次为其辩护,发表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出了其属于协助组织卖淫且可以判处缓刑的法律意见(可惜检察院未能采纳,仍以组织卖淫组予以起诉,后法院采纳了该观点,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刑) 本案最终获刑2年8个月,缓刑4年,虽然徐某羁押时间较长(一年九个月),但好在最终没有按照组织卖淫罪宣判,且宣判了缓刑,否则还要在里面待几年不好说了。 徐某贪玩终惹祸,要引以为戒。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朱建忠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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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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