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人介绍卖淫案 |
最后更新:2024-08-13 11:02 来源:朱建忠律师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殷某某介绍卖淫一案,殷某某被刑拘后,由于被告知量刑可能超过一年,殷某某于是觉得是小事,开始没有委托律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定他个人获利至少23万元,量刑建议5年3个月到7年3个月(一般量刑为中间值为6年3个月),罚金46万起步,殷某某不服,委托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经过六次会见当事人,三次开庭法庭辩论,最终,把犯罪所得从23万认定到5万,罚金减少到三十万,量刑5年3个月。 本案本身有机会在5年以下量刑,但由于当事人自身原因,功亏一篑。但从最终结果看,5年3个月的量刑比原先的预估量刑6年3个月还是轻了许多,罚金和退赃责任也相应大幅度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算对得起他了。 本案经过三次开庭, 历时7个月才出的判决书,中间各种不确定性和变化,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最终结果,这说明刑事案件不确性还是非常大的,当事人和家属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朱建忠 202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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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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