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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实辩缓


       张三敲诈勒索一案,委托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担任全程辩护人。

       基本案情:张三有三次治安处罚前科,此次又因被棋牌室老板诈赌,所以联合另外4人向棋牌室老敲诈勒索8万,既遂4万多,剩余未遂,案件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张三近期还有向另外一位棋牌室老板敲诈勒索8000元的犯罪行为,因此并案侦查,随后共同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张三是二主犯之一。

       本案接受委托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后,辩护人提出了其中一起敲诈勒索2万元的犯罪主观证据不足,不宜认定,该辩护观点一波三折最终被采纳;自首和从犯的辩护观点一波三折最终未能采纳。最终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6个月,未建议缓刑。

       案件到了一审阶段,由于被害人坚决不予谅解主犯,辩护人多次与被害人及其辩护律师沟通,最终也是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在开庭前一天拿到了谅解书。

       开庭阶段,更是法官痛批,险象环生、反转不断,最终公诉人松口,同意是否适用缓刑由法庭决断,由此当事人看到了一线机会。

       宣判:感谢法庭最终给了我当事人缓刑的机会,判1年4,缓刑2年4.

       总结:本案能拿到缓刑,实属不易,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到位都难以成功,除了努力和方向正确,还有运气成分。当事人在短短的一两个月内,多次感受到了过山车的极限体会,当然,这个过山车实在太贵了,希望大家不要去体会,好在最后平安落地,希望缓刑期间不要再出事了,否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谁也帮不上了。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朱建忠

2024.1.31

为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以下是部分材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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