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月刑事辩护简报 |
最后更新:2020-11-24 15:43 来源:金华律师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 次 |
随着疫情缓解,刑事案件逐渐有序恢复正常,金华地区各个看守所律师会见也基本恢复正常,该季度成功案例统计如下:
1、叶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金华下辖某县市公安承办的叶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涉案金额170万,法定量刑期限为3到7年,罪名成立无其他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实际量刑在4-5年上下,家属在30天刑拘期限的最后两天委托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担任辩护人,通过两次会见当事人、向办案单位了解案情,了解到叶某在刑事拘留期间稀里糊涂做了认罪笔录,但是辩护人认为其主观不存在犯罪故意,认定其有罪不符合生活常理,因此在批捕环节为叶某发表了本案不应当认定有罪,事实不清等辩护意见,同时提供了辩护材料4份。 目前检察院未予批捕,嫌疑人取保候审。 2、金华永康网络电信诈骗案缓刑判决案例 2020年永康法院判处的网络电信罪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接受家属委托的是一审阶段的辩护工作,当事人是委托人妻子,涉嫌网络电信诈骗,诈骗金额25万,获利9.6万元,量刑建议为3年10个月。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阅读了案卷,多次在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后向法庭提出了判处缓刑减少罚金数额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意见,罚金从20万将至10万,量刑从3年10个月变更为被告人判处3缓4年6个月。 3、委托人王某某羁押在金华看守所,案件进入一审阶段、王某某因患慢性胆囊炎,因该病属于慢性病,且没有传染性和紧迫性,看守所按照规定进行保守治疗,未为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得知情况后,多次与法官沟通,尝试多种方式阐明该慢性病的危害,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此一并感谢法官保护人权做出的努力。 4、东阳办理的杀猪盘案件,当事人羁押在东阳看守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委托我单位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发现该嫌疑人涉案金额较小,符合取保候审基本条件,因此在为其退出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最终获得检察院检察官的取保候审许可,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5、永康法院涉恶成功案例 永康法院办理的毛某某黑恶势力敲诈勒索一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接受家属委托后,多次会见毛某,与承办检察官及法官都深入探讨了案情,在法庭上,为毛某据理力争,本案于2020年9月25日宣判,毛某在2020年10月30日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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