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某非法经营罪:主犯改从犯,缓刑 |
| 最后更新:2020-11-18 14:26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 次 |
刘某非法经营罪:主犯改从犯,缓刑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接受胡某委托,担任其近亲属辩护律师。该案是指定金华管辖的案件,金华公安部督办案件:刘某庆等人帮助义乌某银行行长及丈夫倒卖外汇,涉案金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起判刑为5年。本案在金华检察院多次交涉,检察机关未采纳刘某庆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在开庭过程中,控辩双方就刘某庆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以及是否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等问题进行激烈拉锯,最后经过举证、质证、发问、辩论等环节,刘某庆以共同犯罪从犯论处,判二缓二,于宣判日释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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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律师网(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由金华律师朱建忠创办,朱建忠个人简介: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华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过程中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案例如金华行长被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前仓土地纠纷案、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特大电信积分盗窃案、金华校园组织卖淫案,杨XX连环抢劫案,X小刚特大贩毒案,90少年制毒贩毒案等等,其中不乏成功案例。在办理大量民商刑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报社、广播及其他媒体的法律评析,为促进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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