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某骗取银行贷款罪:无罪 |
| 最后更新:2022-01-14 10:47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 次 |
被告人杨某被指控犯隐匿会计凭证罪和骗取银行贷款罪被公诉,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担任辩护人。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虚构工程合同,向银行骗取银行贷款500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追究其骗取银行贷款罪的刑事责任。
辩护方提出其行为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骗取贷款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辩护意见。维护了当事人重大利益,详见如下(当事人信息不予公布)。
![]() ![]() ![]() ![]() ![]() ![]() |
|
金华律师网(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由金华律师朱建忠创办,朱建忠个人简介: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华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过程中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案例如金华行长被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前仓土地纠纷案、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特大电信积分盗窃案、金华校园组织卖淫案,杨XX连环抢劫案,X小刚特大贩毒案,90少年制毒贩毒案等等,其中不乏成功案例。在办理大量民商刑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报社、广播及其他媒体的法律评析,为促进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