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10年改3年 |
最后更新:2021-01-07 15:56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 次 |
谢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10年改3年
武义检察院指控当事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量刑十年以上,辩护人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律师提出了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辩护意见,最后武义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判处了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一部放权解释,各地公检法理解和适用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化,这也导致了该类案件类案不同判现象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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