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某转移非法资金170万:缓刑 |
| 最后更新:2021-06-28 17:29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 次 |
案情概要:公安机关指控叶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转到银行卡资金账户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他人取钱并收取佣金,涉嫌转移非法资金170万元。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担任辩护人后,及时会见了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供了关键辩护意见,获得检察院认同,不予逮捕取保候审,后经过多次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和检察院达成了缓刑的量性建议,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以下是公安向检察院提出的逮捕必要性说明,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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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律师网(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由金华律师朱建忠创办,朱建忠个人简介: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华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过程中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案例如金华行长被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前仓土地纠纷案、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特大电信积分盗窃案、金华校园组织卖淫案,杨XX连环抢劫案,X小刚特大贩毒案,90少年制毒贩毒案等等,其中不乏成功案例。在办理大量民商刑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报社、广播及其他媒体的法律评析,为促进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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