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忠律师社评-公共场合养狗 |
最后更新:2012-10-18 00:27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 次 |
公共场所爱狗狗并非天经地义 表达情感请适度
关键词: 狗主人,爱狗,遛狗
[提要] 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近期金华晚报新闻热线96356不断接到一类纠纷投诉,投诉对象都是宠物狗和它的主人。记者来到网吧时,狗主人已将狼狗从沙发上弄了下来,正趴在主人的脚下睡觉。 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近期金华晚报新闻热线96356不断接到一类纠纷投诉,投诉对象都是宠物狗和它的主人。宠物狗和人同桌吃饭、同桌上网甚至同挤公交车,这些行为狗主人认为天经地义,但惹恼了周围的其他人。人与狗争权的闹剧,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投诉A:邻座是只大狼狗 “真受不了,我在网吧上网,隔壁坐着的却是条狼狗,狗主人还给它开了台机器。”网虫小李日前在义乌街的一家网吧内上网,却遭遇了这样奇怪的一幕。小李说他对狗比较敏感,而且这只狼狗吐着舌头,块头也很大,就这样坐在他旁边,弄得他浑身不舒服。狗主人却说狼狗很乖不会咬人,认为只要他付钱狼狗也有上网的权力。 记者来到网吧时,狗主人已将狼狗从沙发上弄了下来,正趴在主人的脚下睡觉。主人说:“别看它样子凶,但是很可爱的,我之前让狼狗上网,完全是出于好玩,不过没想到其他人反应这么大。”网吧老板说:“带狗上网的人越来越多了,上次还有个女的带着吉娃娃上网,结果把旁边网友的饮料打翻了,双方还为此大吵一架。” 投诉B:和宠物狗邻桌吃夜宵 7月13日晚,金华市区中村路有吃夜宵的食客为了一只小狗吵架。张女士给小狗搬了张凳子,让小狗坐上面一起吃饭。没想却惹恼了隔壁的一座人,他们认为把狗带上桌吃饭,是对他们的侮辱。 对此事意见颇大的男士操外地口音,他说,对方把狗带上桌子吃饭,让人无法接受。狗并不卫生,夜宵摊比较拥挤,两桌人靠得太近,直接影响他吃饭的胃口。在大伙的好言相劝下,两边总算平息了纠纷。老板特地为双方调换了位置,张女士也只好将小狗抱在怀里。 投诉C:公园成遛狗乐园 昨天,市民李文明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356说他和孩子前晚在江滨公园散步,结果一条狗突然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对着孩子大叫。李文明说,公园内立着不少告示牌写着“禁止遛狗”,很多人对此却置若罔闻。记者发现在公园里遛狗的市民比比皆是。“我的狗你不惹它,不欺负它,它不会乱叫乱咬。”一女士抱着自己的吉娃娃说。 “公园确实禁止遛狗,但是很多市民对规定视而不见。”市园林管理处滨江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已加强管理,如发现有市民带着大型犬遛狗,会直接对其进行劝导和处罚。但是由于人力有限,无法做到实时监控。 对宠物狗的爱应该适度 爱狗,将狗视为家庭成员,这是一种正常的情感,但这份情感泛滥了,就会给公众造成麻烦。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则认为,虽然爱狗养狗是公民的自由,但是行使自由的同时不应当侵害到他人不被犬类惊扰的权利,事实上,我国很多城市已经订立养犬管理条例,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工作中的导盲犬除外),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是趋势所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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