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
最后更新:2010-09-19 10:45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 次 |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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