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地区法院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 |
| 最后更新:2012-09-17 16:00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 次 |
金华地区法院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170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总面值相当于人民币5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或者币量在5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依照该条第1档量刑;伪造货币总面值相当于人民币15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按该条第2档处刑。
金华律师朱建忠友情提醒:各地标准不同;标准是会变更的;量刑还受其他各种法定情节或者酌定情节影响;金华地区各类案件请直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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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律师网(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由金华律师朱建忠创办,朱建忠个人简介: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华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过程中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案例如金华行长被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前仓土地纠纷案、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特大电信积分盗窃案、金华校园组织卖淫案,杨XX连环抢劫案,X小刚特大贩毒案,90少年制毒贩毒案等等,其中不乏成功案例。在办理大量民商刑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报社、广播及其他媒体的法律评析,为促进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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