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应如何执行? |
| 最后更新:2010-08-05 14:33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 次 |
农村房屋应如何执行? 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执行更是如此,不但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制度有着很多的矛盾,同时农村房屋在执行过程中也有实际困难。农村房屋特别是农民的住房能否成为执行的标的物,争议很大,主要是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困扰着法院的执行人员,如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房产证的领取,取得房屋的申请人如何实现其权益等等。笔者认为,只有兼顾到双方的利益,才能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执行工作中,特别是农村房屋执行过程中,我们应树立权益实现的执行理念。 金华房地产律师、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服务、金华房地产法律顾问、金华二手房买卖纠纷、金华房屋买卖仲裁、金华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买卖法律咨询,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服务、金华市房地产律师、金华市二手房产律师、金华市二手房买卖纠纷、金华市二手房产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金华二手房买卖判例、金华二手房买卖案例、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使用,金华房屋买卖纠纷网,金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网(金华律师,金华法律咨询,金华法律诉讼,金华律师事务所: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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