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
最后更新:2010-09-16 11:32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 次 |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金华市刑事律师、金华市刑事案件律师、金华刑事辩护律师、金华刑事律师、金华市刑事辩护律师、金华刑事辩护网、金华刑辩律师、金华刑事法律服务、金华刑辩律师网,金华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金华律师、金华律师事务所、金华律师网、金华市律师: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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