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诈骗案判例 |
最后更新:2021-02-24 10:35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次 |
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诈骗案判例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代理的陈某诈骗一案,近日宣判,本案由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公安局侦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 陈某因组织诈骗团伙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杀猪盘),涉嫌诈骗罪被刑拘提起公诉,本案中,陈某为第一被告。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案情,辩护人依法在检察院、法院阶段发表了有利于陈某的辩护意见,并代表陈某与十多位被害人达成了刑事谅解、民事和解,降低了社会危害,也为当事人后期量刑、减刑、假释铺平道路。最终,法院认定陈某诈骗金额约49.2万元(50万元10年起判,且无余地),量刑6年。 本案辩护思路为:认定金额是关键、获得赔偿谅解是必要条件。 通过各种努力,被告人在监狱实际服刑期间有望不超过3年半,且所有的努力都是合法合理的。 小结:不是每次都能那么运气的,要是金额多一万块,10年有期徒刑,律师再能也帮不了你。 |
|
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