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诈骗罪:疫情期间取保候审 |
最后更新:2022-05-23 14:31 来源:婺博所刑事团队 作者:admin 点击:次 |
陈某某诈骗一案,陈某某涉嫌诈骗被浙江永康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永康市看守所,家属走投无路委托本所,本所主任朱建忠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办案单位多次沟通求情,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危害,最终,永康市公安机关决定不对陈某某申请批捕,在羁押30日后当事人获得释放。 小结:某些案子,当事人或者家属思路不清晰,认识不到位,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消极等待的结果就是:本应该可以取保候审不用坐牢的,最后演变成批捕最后导致有期徒刑送监执行。疫情期间,更应当避免这种不必要的损失。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202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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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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