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询问应该什么样的心态? |
最后更新:2025-01-14 19:10 来源:网络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我深刻意识到,得罪谁都别得罪公安,为什么?因为公安手中的权力,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人心生畏惧。 首先,公安在案件侦查阶段的权力是无可比拟的。一旦你被控犯罪,公安有权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0天,直接将你送入看守所。在这30天内,如果案件被报送至检察院,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样加起来一共是37天。你以为这37天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结果可能决定了你的命运:要么被批捕,要么被放人。特别是在公安与检察院之间的博弈中,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 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可能会选择给你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会就此了结。公安的侦查权力几乎是无限的,案件调查没有时间限制。特别是在案件复杂或者你态度不好的情况下,公安可以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持续进行侦查,一拖再拖。所以,所谓的“案件结案”,其实只是个幻觉。 更为严峻的是,即便没有逮捕,公安还可以对你实施“监视居住”。乍一听,这似乎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措施,但实际上,这就是对你实施24小时监控——你的每个行动都在公安的视线之下。有些被“监视居住”的人宁愿选择待在看守所,也不愿忍受这种隐形的压力。 从办案的角度来看,虽然公安的权力看似有点过大,但其操作在法律框架内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作为辩护律师,我深知,面对公安,绝不能硬碰硬。在案件侦查阶段,很多时候冷静与耐心比激烈对抗更为重要。无论你觉得自己有多冤枉,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至关重要。一个合适的沟通和态度,往往能为案件带来意想不到的转机。 总的来说,面对公安的权力,我们更应该理性应对。用智慧去解决问题,避免因小失大。记住,“好汉不吃眼前亏”,态度对了,可能会给案件带来更多的转机和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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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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