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开设赌场一案 |
最后更新:2024-11-14 13:44 来源:婺博所刑事团队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胡某某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一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胡某某取保候审在外。2024年2月7号,离除夕还有2天,胡某某接到办案单位(公安)电话通知,要其年后初九到公安报到,准备执行检察院的逮捕命令,胡某某为了防止进看守所后再找律师困难,于2024年2月7日当天聘请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辩护人。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当天加班迅速查阅了案卷材料,并询问了当事人相关情况,随即发现当事人有一立功情节没有被发现和认定,同时,在该地区,类似胡某某犯罪情节,如果有立功情节,是有极大概率判处缓刑的(手上有办理过的类似判例),于是迅速形成书面材料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检察机关对辩护人突然提出的新的立功法定情节虽然感觉到唐突和意外,毕竟逮捕命令都已经下达侦查机关了,但在年后检察官仍然依法撤回了逮捕命令,胡某某据此没有被收监。 本案历经9个月,现已判决,胡某某被依法宣告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也顺利的保住了自己不错的工作。 小结:有些案子开始感觉毫无希望,但是柳暗花明的也不少,有些案子感觉是小案子,却感觉到深深的无力感, 当事人也好,律师也好,尽力争取过了,结果只能听天由命了。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朱建忠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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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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