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会见难悄然“破冰” |
最后更新:2010-03-07 13:38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昨天,记者跟随律师范伯松来到海淀区看守所,他要会见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张某。出发前,他备齐了三证(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当事人委托书)。“这个人进去刚一周,还没批捕,按过去惯例,根本不让会见。”范律师说,他已作好吃“闭门羹”的心理准备。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由于手续齐备,这一次他竟顺利地见到了张某。在短暂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律咨询后,大约半个小时范律师走出了有武警站岗的看守所大门。“这表明,律师会见已经进步!”范律师对此次会见表示很满意。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许兰亭、韩冰等京城多位知名律师。“比以前好多了!”律师韩冰说,今年以来,他到本市几家看守所要求会见,尽管还有一定阻力,但较过去明显顺畅多了。韩律师总结说,对于一般刑事案件,他向看守所递交“三证”后,看守所一般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涉密、涉恶等复杂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还是比较难。(本文来自金华律师网www.jhls888.com) 记者从海淀、朝阳、怀柔等看守所了解到,一般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持“三证”均能顺利会见当事人;而在侦查阶段,尤其在批捕前,律师会见仍很麻烦,律师要先到公安局预审处申请会见,审批后,律师持批准会见函,以及“三证”才能会见当事人。 据了解,为方便律师会见,本市各区县公安局预审处基本都搬到了看守所,这样,律师不必到公安局去办理会见手续,很多律师一趟就能会见到当事人。此外,律师会见时,公安机关派员在场的现象越来越少,有的地方甚至拆除了玻璃墙,实现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谈。 (本文来自金华律师网www.jhls888.com) 金华律师网评论:金华律师会见制度走在时代的前端,律师法出台后,会见已经不是难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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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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