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阳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资金补助计划公 | ||||||||||||||||||||||||||||||||||||||||||||||||||||||||||||||||||||||||||||||||||
最后更新:2010-07-15 16:28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东阳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农培[2008]4号、东财农[2008]441号)文件的规定,经各培训单位申报,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2010年度第一批培训项目和资金补助计划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从2010年7月15日到2010年7月21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6655565;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616室;邮政编码:322100。 东阳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第一批资金补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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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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