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饭被混进热饭里 义乌一幼儿园14名师生食物中 |
最后更新:2010-09-30 15:48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吃完午饭,幼儿园里14名师生先后出现了恶心、呕吐、腹痛症状。因为这起食物中毒事件,9月27日,义乌市卫生监察大队依法对义乌江东街道大元幼儿园作出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元村幼儿园是义乌市一家私立幼儿园,从7月5日开始,办了一个暑假班,总共有30名师生在食堂用餐。 8月4日,幼儿园和往常一样在11点开饭。但是,从12点开始,就餐的师生就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症状,到下午1点左右,共有14名师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 幼儿园出现群发性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幼儿园负责人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向义乌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了逃避责任,负责人把14名师生送到了东阳市人民医院,并在病历卡地址一栏填写了“东阳吴宁下昆溪村”的虚假地址。 医院接诊后报告了东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赶往医院展开调查,却发现根本没有负责人所说的“小状元”幼儿园。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反复教育下,负责人才承认事发单位是义乌市大元幼儿园。 义乌市卫生局在接到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和义乌市教育局成教科电话报告后,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赶赴大元村幼儿园。同时对大元幼儿园食堂进行暂时查封。 调查发现,原来这起中毒事件是冷饭惹的祸,因为大元幼儿园食用隔日未经充分加热的剩饭。 幼儿园的厨师说,他觉得把前一天中午的剩饭倒掉可惜,就在没有加热的情况下直接混在了第二天中午的饭里,分给30名师生吃了,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情。 义乌市卫生监察大队希望通过钱江晚报提醒广大市民和各企事业单位,隔夜的米饭容易被细菌污染,所以食用隔餐或隔夜米饭时,必须要充分加热后再食用。(助理代发于2010-9-30) 金华市刑事律师、金华市刑事案件律师、金华刑事辩护律师、金华刑事律师、金华市刑事辩护律师、金华刑事辩护网、金华刑辩律师、金华刑事法律服务、金华刑辩律师网,金华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金华律师、金华律师事务所、金华律师网、金华市律师: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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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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