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宣判一涉黑大案 21名被告人获刑 |
最后更新:2010-11-08 13:37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近日,由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一起涉黑大案在义乌市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该团伙头目裴立国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20名同伙也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十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义乌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该组织被人称为“东北帮”,为首的裴立国今年37岁,个子不高,其貌不扬,却是这个团伙的掌权者。2003年以来,裴立国以提供赚钱门路为纽带,先后网罗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梁元山、艾成业、孙立民、彭富、魏子皓、魏占东、尹永洁,及一般成员任国锋、裴立洋、王兆祥、马一苏夫、马生海、马兴、宋金财、袁平、邱亚南、赵金国、吴国庆、周兴龙、李松林等人。其中有80后13人,最年长的梁元山不过40岁,最年轻的邱亚南今年只有20岁。 为了确立在义乌“圈内”的强势地位,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具有互相认可并遵守的不成文纪律约束,还专门购买了仿真钢珠手枪、开山刀、砍刀、电警棍、马刀和刺刀等器械,随时准备使用。案发时,警方从该团伙缴获各式刀具共24把。 平时,这伙人靠在义乌、浦江、兰溪等地通过赌场护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聚众斗殴、充当酒吧保安或以站人头等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等方式聚敛钱财,利用非法获利来吸引、网罗更多的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组织。(金华律师,金华法律咨询,金华法律诉讼,金华律师事务所: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法院的判决书载明了这一团伙犯罪的种种罪行。 2008年11月的一天晚上,邱亚南的女朋友吴红青(时任义乌某KTV领班)在包厢内收台票时与三名“公主”发生争执,吴红青被一名“公主”殴打。邱亚南即纠集被告人马兴、吴国庆、马生海和马永海等人赶至该包厢门口,要求其中一名“公主”向吴红青赔礼道歉,并冲入包厢殴打多名顾客,后逃离现场。 2008年5月18日晚10时许,孙立民在义乌某大酒店六楼,见欠同伙王兆祥钱的项某在棋牌室包厢里打麻将,即打电话告知王兆祥。王兆祥、艾成业赶到现场,双方因斗殴均受伤。辖区民警将双方带回所里做了调解处理。事后,艾成业因在打架过程中项链被拉断、鼻子被打伤而感觉吃亏,遂纠集王兆祥、彭富等人几次到该棋牌室闹事,向棋牌室老板索要赔偿金5万元,威胁不赔钱就天天到棋牌室闹事。 艾成业将情况向裴立国汇报,裴立国为达到给棋牌室施压、让棋牌室老板赔钱的目的,命令彭富带人去棋牌室闹事。彭富、魏子皓、王兆祥、马一苏夫和马永海等人用“不赔钱就砸场子”并砸掉棋牌室内吧台茶杯、花瓶等手段相威胁,棋牌室老板被迫给付2万元了事。事后,艾成业给了彭富等人好处费3000元。 2009年1月的一天晚上,张军(另案处理)见在其经营的义乌某酒吧消费的七八个江西人想闹事,就要彭富多叫几个人准备打架,彭即叫该酒吧内保任国锋、裴立洋、王兆祥和吴朋等人作好准备,还打电话纠集马生海、马兴等五六人到场帮忙,加上在场的马一苏夫、赵金国、吴国庆等共有10余人。彭富给在场的人配发了砍刀、锄头柄等工具,一伙人冲到酒吧门外与10多名江西人持械互殴,将对方人打跑并打破对方一辆车的侧窗玻璃。 …… 以裴立国为首的“东北帮”引起了浙江省公安厅的重视。去年5月,在省公安厅督办下,金华、义乌两级公安机关经过近五个月的前期摸排、调查访问,初步摸清“东北帮”的涉恶犯罪团伙成员情况,并掌握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黑恶犯罪的证据。 去年5月8日凌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义乌警方共抽调120余名警力,在义乌、兰溪、黑龙江鸡西市三地同时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裴立国、梁元山等21名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并缴获相关作案工具。(助理代发于2010-11-8) 金华企业债务清理、金华企业法律顾问、金华商务谈判、金华代书经济文书、金华风险收帐、金华合法收账、金华收账公司、金华追债律师、金华追债公司、金华打假维权、金华商业调查、金华企业法律服务、金华清债公司、金华清债、金华收账、金华律师清债、金华律师收账、金华市清债公司、金华市收账公司、金华室风险收账、金华市风险清债、金华市风险代理、金华市清债一条龙服务、金华市清债律师事务所、金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清债,不成功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金华律师,金华法律咨询,金华法律诉讼,金华律师事务所:http://www.jhls888.com/http://blog.sina.com.cn/jhls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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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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