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中案”(续) |
最后更新:2012-11-28 10:06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昨天,杭州正式入冬。 一大群记者从早上开始就蹲守在浙江女子监狱的门口,而里头,正在开庭审理吴英“案中案”。 今年5月21日,吴英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次,吴英再次回归公众视线是因为两起一共涉及到14处房产、价值上亿的房产归属权纠纷,被称为吴英“案中案”。 昨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审理地点被安排在浙江女子监狱。吴英出庭,这回不是被告,是原告。 兴许是法院想减轻压力,记者们始终没有获得入内采访和旁听的许可。一直到下午两点半,吴英父亲吴永正、妹妹吴玲玲以及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一行才从里头疲惫地出来。 疑似浑水摸鱼的“案中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金华中院都不愿对外透露庭审情况,倒是吴永正方面,面对蜂拥而至的记者,索性在下榻的经济型酒店的房间里开了个“记者见面会”。 朱建伟律师主导发言,吴永正坐在房间一角,一手拿着厚厚一叠申诉材料,一手夹着“中华烟”吞云吐雾。 上亿的房产,只“贱卖”了3000多万元 “案中案”要从吴英在本色集团案发前被“绑架”说起。 2006年12月,吴英集资诈骗案之前,吴英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吴英被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吴英的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也被杨拿走。 当年12月28日,也就是在吴英被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后一个星期,出现了两起吴英作为原告的案件。这两起案件的被告分别是胡滋仁和刘贤富,他们都是安徽当涂人。 两起案件称,吴英将东阳本色集团的14处房产以3430万元卖给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但胡滋仁和刘贤富仍欠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元,吴英就是要向他们讨要这笔欠款。 此事之所以被拿出来,是因为当时原告并非吴英本人,而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男子毕健,他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原告。 目前,吴英的申诉材料称,本人并未去法院起诉,自己也根本不认识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吴英说自己当晚才从绑架中被释放。 吴永正算过一笔账:“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花了近亿元,现在才卖3000多万元,这怎么可能?” 1个多亿的房产纠纷,当年一天内审理完毕 现在吴家的猜测是,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这三个人都是托儿,这整场官司是绑架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做的一个局,目的是使“杨志昂非法侵占吴英的14处房产”通过诉讼的渠道,变成他的合法财产。 从他们的描述听来,当年金华中院对这两起案件的审理“快速”得惊人。 当时,毕健代表吴英起诉,到法院立案,法院传唤胡滋仁、刘贤富到庭,当天开庭,当天审理,并进行了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由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付清余款,然后他们就可以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这两人也居然在当天就付清了余款。 朱建伟的助手吕海波律师说,上亿的房产纠纷,一天之内法院居然走完了立案、审理、调解全部程序,而且原告还不是吴英本人,仅仅是手持一份授权书。无论如何,从法律的严谨程序来看,都理应找吴英本人来核实一下。但是一切都没有。 还有一个疑点,毕健、胡滋仁、刘贤富三人均系安徽当涂人,而且毕健起诉时,法院能马上找到胡滋仁、刘贤富,莫非他们就等在门口? 正是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此后吴英提起申诉。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 “上午8点45分审理吴英诉胡滋仁案,下午1点15分审理吴英诉刘贤富案。”吴永正告诉记者,昨天包括他自己、朱建伟及其助手、吴英,这边一共去了四人,而对方的案件相关人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都没来,只来了两名律师,也是一问三不知。 “在场的还有三名法官,昨天上午开始审,中午在监狱里吃过饭,12点半后接着审。”吴永正表示,当天开庭并没有出结果,改为择日宣判。 “吴英对案子很有信心” 整个见面会,记者正好坐在吴永正的旁边。 吴永正的烟瘾很厉害,一分钟内就能抽完一根“中华烟”,抽到快到烟屁股时才掐灭,再重新点上一根,如此反复,一刻也不消停。 记者递上一根烟,很快和吴永正攀谈了起来。 记者:你抽的烟挺好,现在还开厂么? 吴永正:现在出了这事,哪还有心思干活,现在生活上主要靠些朋友支持,小女儿也会帮帮忙,补贴家用。 记者:吴英现在好么,每次去看她都聊些什么? 吴永正:吴英现在很好,不过最近都在想这事。每个月14号,我们都会去看她,不过每次只能去三四人,时间也很短,只有30分钟。每次去,我啥都不说,就和她聊案子,吴英看到我也就是笑笑,对案子她很有信心。 记者:14处房产都登记在谁名下,为什么要打这个官司? 吴永正:这14处房产都属东阳本色集团。吴英现在的想法很简单,打赢官司,追回属于自己的产权归属,我们对此很有信心。 吴永正告诉记者,打这官司,其实说到底,就是为争一口气…… 天气越来越冷了,吴永正和妹妹吴玲玲已经给狱中的吴英准备好了棉被、棉衣和棉鞋。 虽然每月只能见上半个小时,不过比起此前两人只能在法庭上遥遥相望已经好了许多…… 吴英的律师曾是铁嘴检察官 当年将“红塔”褚时健送进监狱 昨天,吴英的代理人是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建伟。吴英,又换律师了。 之所以说“又”,是在今年5月,省高院重新审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期间,吴英更换了一审、二审期间为吴英辩护的北京知名律师,而改聘金华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律师,当时曾经引发外界猜测纷纷。 而这一次的代理人朱建伟来自于云南。 其实,在司法界,朱建伟很有名,素有“朱铁嘴”之称。他曾经是云南省检察院起诉处处长。1998年,轰动一时的云南玉溪红塔集团原董事长、总裁、玉溪卷烟厂原厂长“烟草大王”褚时健贪污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人正是朱建伟,他代表国家检察机关出庭对褚时健进行指控,将赫赫有名的“烟草大王”送进了监狱。 当年他的表现使得褚案被誉为“世纪末最精彩的审判”。 50岁那年,朱建伟内退。52岁那年,他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他在法庭上的位置从“公诉人”坐到了辩护律师或代理人这一边。(助理代发) |
|
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