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事故现场到北仑 骗保把自己"骗"进铁 |
最后更新:2012-12-02 15:16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嘭”的一声,两车剧烈相撞……这是发生在金华东阳的一起交通事故。然而驾驶人陈某为了骗保,却把这起事故现场“移”到了北仑。结果,骗保没成功,自己反而进了班房。 11月26日晚9时许,宁波港公安局交警大队北仑港区中队民警接到报案,称在港区迎宾路的一个货物堆场附近,有两辆集装箱卡车发生相撞事故。 来自河南的报警人陈某告诉民警,刚才跟前方一辆突然变道的集卡车发生了追尾,对方车子没停就开走了。陈某还称自己没有看清对方车子的车牌号,并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名为裴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仔细勘察现场,民警发现疑点重重:从现场散落物的痕迹来看,与陈某所说的事故经过不符合。再经仔细观察,民警发现陈某所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的嫌疑。 经反复询问,陈某最终承认事故是好几天前在金华东阳发生的。当时考虑到自己是无证驾驶,再加上修理费太高,所以想等弄个假的驾驶证后再说。不久前,陈某在老家找人做了一本假的驾驶证,然后来到港区制造了这起假的事故现场。陈某本想让交警开个事故处理单后就去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被民警查了出来,落了个被拘留的结果。 据民警称,根据规定骗保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幸好陈某汽车的修理费没超过1万元,尚未构成刑事责任。(助理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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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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