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男子4次奸淫17岁亲生女儿获刑 |
最后更新:2012-12-31 11:57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原标题:父亲强暴亲生女败坏人伦法不容 身为亲生父亲,不但没有对女儿尽到关爱教育之责,反而丧尽人伦,强奸亲生女。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成方明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 今年45岁的成方明系博乐市某小区的租住户,靠打工谋生。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喝醉酒的他没有回到卧病在床的妻子身边,而是睡到了时年17岁的女儿成某床上,后趁女儿熟睡之机,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他胆大妄为,4次奸淫了女儿成某。 2012年8月27日凌晨,成方明欲再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时,遭到成某的严厉质问,遂中止了犯罪。当天,成某将此事告诉了同学李某并住在李某家。次日,成方明到李某家欲带回女儿遭到拒绝。在成方明辱骂、殴打女儿成某时,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助理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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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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