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取保候审 |
最后更新:2013-04-26 13:13 来源: 作者:朱建忠 点击:次 |
外地人取保候审 朱建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毫无疑问,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一种利好消息,原因嘛无非几点:
一、取保候审意味着所犯罪行并非法律规定之重罪
二、取保候审意味着办案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较为安全
三、取保候审意味着当事人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四、取保候审意味着当事人不需要在看守所关押(看守所的关押条件大家懂的)。
但是,现实里的取保候审还是比较有难度的一件事情,原因有很多,特别是针对外地人的取保候审,那更是难上加难,一方面,外地人出来以后,如果脱保,公安很难将人抓回,即使抓回也会费时费力,另一方面,外地人取保候审后,办案机关要找其讯问,还要提前联系,从办案机关的工作量来看,也会大大增加,因此,从办案人员自己的角度考虑,也不愿意给其取保候审。
但是刑事诉讼法并未将外地人取保候审权利剥夺,这就意味着外地人的取保候审符合一定条件后,还是可能办到的,在这个方面,新的刑事诉讼法,给了律师更大的服务空间,具体学习好用好这些条款,将大大提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成功的几率。
笔者不止一次成功为外地人取保候审,最近又成功为一涉嫌持有贩卖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总结经验以下几点: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可不是口号,这是实实在在的保障)
二、理解办案机关的难处,解决好他们的顾虑
三、用真诚打动对方,人心都是肉长的
四、坚决不做风险代理
以上4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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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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