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社评电线杆斜拉线伤人 |
最后更新:2012-11-27 22:43 来源: 作者:金华律师网 点击:次 |
朱律师社评电线杆斜拉线伤人 本报讯 “我们这里路边停了辆汽车,被线路杆压得变形了,你们快来看看。”昨天,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356说,在金东区丹溪东路上,一辆轿车在人行道上被倒下的线路杆砸中,不知人员是否受伤。记者在现场看到出事的是一辆桑塔纳轿车,轿车前保险杠被一根铁丝拉扯断裂,一根水泥柱压在车顶部,驾驶室已变形。车主虞先生说,他昨晚开到这里撞上一根铁丝,没想到铁丝直接把路边的线路杆拉断了,一下子砸中了自己的车。
半夜行车被线路杆砸晕
“开了20年车,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虞先生郁闷地说。当晚虞先生开车送朋友回家。在丹溪东路上,他自西向东行驶,后将车开上了对方向的人行道上。开了没几米他突然感到车辆晃动,随后是咔嚓一声,一根水泥柱压在车子上。
虞先生说,当时车上还坐着另外两个人,他感到脑子一片空白。后三人勉强相互搀扶爬出车窗,大伙都感到恶心,蹲在路边干呕。等感觉稍微好点了,虞先生开始查看车辆,发现造成这惊险一幕的是一根铁丝。这根斜拉的铁丝一头连着线路杆,一头固定在人行道上。
虞先生认为,这起事故和这根横在路中间的铁丝有直接关系。这根铁丝是用来固定线路杆的。但这样设置已经影响通行,为何不设置警示标志。虞先生说,当时他开着车灯,根本没有发现这根铁丝。记者发现,事故路段没有路灯,路边立着不少电线杆和其他通信线路杆,但是用铁丝加固的只有出事的这根。
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虞先生和另外两名朋友在这起事故中并没有受伤,但车子被砸得面目全非。由于这辆车已经接近报废年限,因此虞先生只上了强制险,没有交车损险,所以保险没法赔。虞先生认为设置线路杆的公司在这起事故中有一定的责任,希望对方赔偿车辆损失。
昨天,记者陪虞先生找到了线路杆的设置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不但不会赔偿虞先生,虞先生可能还要承担这根线路杆的修复费用。工作人员说,这根线路杆一直处于启用状态,上面有电话等线路,之所以将铁丝拉到人行道中间,是为了固定线路杆,是工程需要才这样设置的。他认为,这起事故就是一起单方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虞先生。一般情况下,类似事故等交警认定责任后,路杆的修复费用也由虞先生承担。
“这样设置已影响通行,是否应该在铁丝上设置警示标志呢?”记者询问。工作人员说,在完成加固后就已设置了警示标志,但后来警示标志被人偷走了。由于分歧比较大,双方准备到交警部门继续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律师表示法律有明文规定
类似斜拉的铁丝并不是第一次闯祸,在各地都陆续发生过因为这类用来固定线路杆的斜拉线造成人身伤害事件。该线路杆所属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加固线路杆的铁丝横在人行道上确实妨碍行人通行,以后公司会加以改进,防止类似的情况再发生,但全部改造完毕需要一个过程。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线路杆斜拉线应当是设置线路杆的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环节的一部分,又处在公共场所,如果未能尽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伤亡的,应当推定为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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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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