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意见,婚姻关系幸福不幸福,取决于你们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地位是否是对等的?就从我去年遇到的三个案例来分析,这三个案子都是妻子来找我咨询,丈夫都是做生意的,经济条件都不错。情况差不多,结果差很多。
第一个案例:丈夫经营公司,老婆在家带孩子,偶尔去公司搭把手,经营情况挺不错的,一年有千万流水,但是不幸的是,丈夫出轨了,被妻子发现了,丈夫一开始是表态不想离婚的,所以妻子想要再给他一个机会,然后过来我这边咨询,然后我给她写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让她回去找丈夫签字,要求对方每个月支付一定数额的家庭开销,把房子转到妻子名下,同时公司的债务与妻子无关。结果协议写完之后过了几个月,那个妻子又过来找我说丈夫虽然签字了,但是不履行协议,不仅不过户房产,连生活费都不给足。我问她要不要起诉?她又支支吾吾的,没有下决心的勇气,那后续也就没有反馈了。
第二个案子: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公司的,妻子发现丈夫出轨了,要求离婚,同时起诉小三,起诉小三的案子我帮她处理了,也胜诉了。关于是否离婚呢,当事人有自己的打算是,不愿意把自己辛苦打拼的家产分出去给男方,所以我也给她写了婚内财产协议,她执行的很彻底,男方为了挽留她,把房子和存款都放到了自己的名下。
第三个案例:女方嫁给一个做工程的商人,商人本身经济情况不错。结婚后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丈夫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还嫖娼,她发现之后闹了几次,丈夫每次都道歉,就是不改,还说他们行业里的男人都是这样的。后面她想通了,要离婚,结果男方的房产基本上都是婚前财产,而且都在银行抵押贷款,婚后,女方为了丈夫的经营也去银行帮忙转贷过。如果此时离婚,不仅分不到财产,还要分到债务,毕竟男方公司里面到底赚多少钱亏多少钱,女方根本不清楚,如果不离婚,那只能拖着,万一老公不还钱,她还是要背负债务。最终双方协议离婚,女方把嫁妆拿回来了,男方同意债务都归他个人,还好就是两个人没有孩子。
三个案例,情况差不多,但是结果差很多,只有第二个案例中,女性与男性的能力是对等的,确实她有离开婚姻的资本和能力,所以她得到了想要的结果,感情上的受挫也得到了实质性的经济补偿。其他两个案子,女方确实在生活上享受过一段时间富裕的日子,但是双方的关系并不对等,一旦产生矛盾,如果不能包容,那只能黯淡离场,因为对方有能力也有手段,根本难以抗衡,如果过日子要指望对方的良心生活,那结果一般不会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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